律师姓名:葛文秀 律师职称:法学副教授、二级律师

葛文秀,男,1961年生,东北师范大学毕业,法学副教授、二级律师,曾任广州律协刑委会副主任,现为广东律成定邦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
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西藏大学、佳木斯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1994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执业,长期为建筑企业、市政企业、建材企业、金融保险企业、化工企业、运输企业、学校、政府部门等担任法律顾问。在《中国律师》、《律师与法制》、《东疆学刊》等杂志发表法学论文多篇。曾获市“文明律师”荣誉称号,并曾担任市政协委员、市律协理事等职务。
在广州执业以来,曾在广东有线电视台“走进法庭”栏目,多次评论典型案件。执业19年来承办经济、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型案件800余件,尤其擅长处理金融票据纠纷、工程纠纷、合同纠纷案件。2003年— 2004 年与黄海平律师合作为广州某知名媒体广告公司负责人吴先生被指控受贿一案作无罪辩护,经一审、二审、重审,终获成功。
先后为广州市萝岗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广州麦丹琪贸易有限公司、马来西亚尊爵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医药工业公司广州联营公司、广州超妍美容用品有限公司、广州新晖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广州天惠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宏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义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广州市婕芳化妆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葛文秀律师学术成果: 1、《由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引起的法律思考》 (《律师与法制》 95.5 ) 2、《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修改建议》 (《律师与法制》 96.3 ) 3、《司法鉴定工作应有法可循》 (《东疆学刊》 97.2 ) 4、《正当防卫制度应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国律师》 98.10 ,与尹继君律师合著) 5、《我国行政法目前存在的五大问题及其对策》(《律师业务理论与实践》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0 年 2 月出版,与刘宝林律师合著) 6、《马喜良杀人案一审辩护词》(《大案名案法庭论辩实录》群众出版社, 2000 年 1 月出版) 7、《补侦仅宜作修改》(《法制画报》 2002.3.15 ) 8、《旁听席上,村民哭成一片》(《律师与法制》 2002.6 ) 9、《补侦权的滥用与中国律师的悲哀》(《律师与法制》 2003.3 ) 10、《刑事证据展示规则》(“广州律师建议稿”执笔人、 2003.10 ) 附:《 关于刑事证据展示规则》(广州律师建议稿)有关问题的说明 11、《论留置制度对刑事传唤制度的冲击》(获“ 2003 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暨专业委员会年会”发言, 2003.12.6 ) 12、《论少年刑事司法中的人文主义关怀》(《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200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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